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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一届市委特别巡察市直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上旬至7月下旬,市委两个特别巡察组对市直辖县(区) 4个人人民法院党组展开了特别巡察。 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特别会议、市委巡察实务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通报,对巡察的改进、成果的运用及后续工作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市委专项巡察市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情况公布”

10月16日至18日,各专业巡察队陆续向被巡察机关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巡察实务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反馈会议,并对改进实务提出了要求。 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由巡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就改进工作表明态度发言。

“市委专项巡察市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情况公布”

各被巡视机关党组织存在的首要问题:

合浦县人民法院党组织:履行管党执政的主体责任不充分,廉政风险防范力度不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格。 对审判实务的监督不到位,案件的审查流于形式。 排除黑势力和“伞”的线索不充分,部分案件存在量刑失真或变轻的现象。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后,没有尽快调整驻院纪检队伍和队伍的充实,没有充分发挥常驻监督的作用。

“市委专项巡察市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情况公布”

海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全面严格的党执政主体履行责任不充分。 审判工作忽视党的建设,对党员干部的内部监督不严格。 案件质量审查流于形式,每次审查自我审查指出的案件质量存在问题与监督变更文案基本相同。 排除黑势力和缺乏“保护伞”的线索力度,没有建立打击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有些事件长期未执行,阻碍了政府项目的开发,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市委专项巡察市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情况公布”

银海区人民法院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 缺乏推进纵向扫黑除恶专业斗争的力量,无法精确打击传销犯罪。 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配置重视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没有充分落实。 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轻党建、重业务”现象突出。 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不充分,审判管理不充分。 法院建设不周到,作用不明显,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有弱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有所放松,上级党委巡察改进上级法院司法巡察改进力度不够。

“市委专项巡察市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情况公布”

(/h/)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定的部署力度不够,落实“基本处理落实困难”的成效不够,偏重于贯彻依法的国家治理方略, 实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不足。 开展党组织生活不够严格,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充分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弱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现出宽松的灵活性,内部管理中廉政风险突出。

“市委专项巡察市辖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情况公布”

此外,各专业巡察队在巡察期间接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并按照相关手续和干部管理权限交给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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