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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杨某因乱丢生活垃圾被海城区城管大队东街中队执法人员罚款50元。 记者表示,这是海城区城管大队乱丢生活垃圾开出的第一张票。

月6日中午,市公安局海东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海南路一巷18号路边有人多次乱丢生活垃圾,当天又被周边居民抓住现行物品。 海东派出所马上离开警察赶往现场,将乱扔垃圾的杨某带回派出所询问。 了解相关情况后,派出所根据职能将案件移交城管东街中队。 城管东街中队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到乱丢垃圾的现场,让当事人复述当时的情况。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下,杨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执法人员当场罚款50元。

“海城区开出首张乱倒生活垃圾罚单!”

海城区城管大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根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体禁止下列行为: 吐痰,溺水; 在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的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其他废弃物。 违反规定,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责令立即纠正,可以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标题:“海城区开出首张乱倒生活垃圾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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