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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判断报告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提出特别问题。 对北海市人民政府请求审议《北海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进行审议(一次审议稿);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审议《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通过的有关人事的若干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刘志明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制度特点和人大职能作用,促进改革快速发展民生福利,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规划、安排、推进人大事业,以服务促快速发展为人大事业主旋律,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模范引领作用,为北海民主法治建设和民生改善贡献人民代表大会力量和智慧 要依法促进优质快速发展,努力推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 依法规范城市街道和环境卫生事业,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双创”事业圆满成功。 要围绕今年的实务安排抓紧落实,提高常务委员会的实务实效。 刚通过的常委会工作重点是,今年安排了两个地方立法,二十多个监督议题,工作任务重,要求高。 加强任务管理,狠抓实务落实,法治保驾护航,保障快速发展,积极营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定位准实务,提高监督实效,依法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人民务实、务实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谢安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伟东、欧阳经华、邓昌达、柳金红、李海文、秘书长陆忠进参加会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泽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等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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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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