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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北海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依法对“二次酒后驾驶”的班某进行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今年以来北海交通警察首次揭发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3月6日晚9点左右,北海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执勤民警在依靠平阳执法站夜间酒后驾驶时,一辆名叫桂e027xx号车牌的小型轿车被交警拦下后,司机挥舞着车窗上的小缝隙,表情紧张。 这一异常行为很快引起了民警的警惕。 警察接近司机,要求打开车窗后,闻到了酒的味道,开车的男人脸颊通红。 工作警察怀疑酒后驾驶,进行了酒精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汽车。 经过调查,司机班某当晚在和多年不见的朋友的派对上喝了酒后,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把朋友送到了合浦。 意外的是车没有从北海开出来,被民警当场扣押。 随后,民警依法暂停班某驾驶的汽车,通知班某持相关证件到第二大队队部接受进一步调查解决。 在随后的调查解决过程中,民警发现班某年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被警察部门处罚,这次再次酒后驾驶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警察部门依法对该驾驶人的班某进行了罚款、吊销驾驶执照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标题:“北海交警查获今年首例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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