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04字,读完约2分钟
[p] 村民用竹竿顶上10千伏的高压线,听起来很奇怪! 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是第一次了! 8月28日,记者与南方电网广西北海供电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合浦县公馆镇村民建造自己的房间前,用摄像机记录了这奇怪的一幕。 / h// p/h/p/h// h/h// h// p
村民用两根竹竿将高压线指向一旁,由本报记者徐阳拍摄
/ h// br// h /
据 消息,2009年11月,合浦供电局公馆供电站工作人员在线路巡视中,公馆镇均塘村委会江边村村民在10千伏高压线下新建了一座新房子,其房屋高度超过高压线高度,其与高压线之间水平距离为0.5米。 发现这一情况后,巡逻队人员立即告知村民危险程度,要求停止建设,并立即发布安全隐患改善通知书,在现场张贴安全告示。 另外,向均塘村委会、合浦县政府、县工信局报告,相关政府部门也派人到现场进行取证。 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种安全隐患一直没有得到改善,人身触电风险依然存在。 现在还能看到高压线靠近房子的外壁,但房主用竹竿支撑着高压线,非常危险。
/ h/] [ p ] [/p ] 据合浦县公馆镇公馆供电站陈科棠介绍,1-10千伏的线路距离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为1.5米 各级电压导线的界线在计算导线的最大风偏时,与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同,电压越高安全距离越大。 例如,1千伏以下的安全距离需要1.0米,1-10千伏需要1.5米,35千伏需要3.0米,500千伏至少需要8.5米。 高压电线下的违章建筑危害极大,不仅威胁电力线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还容易引起高压电线对房屋的放电,发生引起人身事故的重大安全事故。 [/p ] [/p ] ] ] [/p ] 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的郑为忠律师,根据目前的情况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损害是被害人故意造成的,经营者不负责任。 因此,在铁路下建造房屋造成人身损害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 h// p/h /
标题:“加盖房屋竟用竹竿顶住高压线”
地址:http://www.brnvc.cn/bhrd/6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