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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在北岸海滩发射烟花的个别市民。 许振国摄影

一纸的《禁止发布命令》使北海的这一年格外“安静”,使北海时隔5年后的除夕和元旦当天的空气体质量出色。

大部分市民对“禁止发布命令”的效果表示赞赏。 但是,仍有少数市民认为“禁止令”减少了许多年的味道,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燃放烟花和爆竹是违反的。

在《禁炮令》实施中,执法人员人手不足导致相关规定难以充分实施,一些群众质疑处罚力度过轻等因素,也在《禁炮令》实施的第一年带来了“举步维艰”的气味。 执法部门表示将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使《禁止令》具有足够的威慑作用,督促市民切实执行。

““禁炮令”实施效果有赞有弹”

对“禁燃”时间有误解

2019年1月25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烟花和爆竹的通告》。 从今年除夕到年初七,在执法部门的努力下,北海空燃气质量得到了比较有效的保障,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580名当事人受到了警察的教育训诫。 但是元宵节和第二天,北海还有一部分群众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禁炮令”实施效果有赞有弹”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月19日0时至2月20日24时,市区共接到16起燃放烟花爆竹的通报新闻,其中一家房地产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3万元。 合浦县接受了4条通报新闻和3次口头警告教育。

市民李叔叔认为,今年是北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年,一些市民误以为《禁止放炮令》只在春节期间进行比较,于是元宵节继续燃放烟花爆竹。

“元宵节带着孩子放了一点鞭炮,在巡逻的民警的教育下,我知道了《禁止炮令》与全年的比较。 我希望政府加大推动力,让更多的人阅读文件,更好地遵守规定。 ”李叔叔说。

以观望的态度留下侥幸

今年是北海实施禁止烟花、爆竹措施的第一年,许多市民仍在观望,没有落实行动,也是《禁炮令》难以贯彻实施的原因之一。

记者从北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获悉,北海是烟花爆竹生产基地之一,当地人有每年过节或红白活动放鞭炮的习惯,在许多北海人眼里,过年不放鞭炮是“不够年味”,值得庆祝。 因此,《禁炮令》下达后,一些市民望着它,而其他人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燃放了烟花和爆竹。

““禁炮令”实施效果有赞有弹”

据市民牛大叔介绍,《禁止开枪令》发布的时间太晚了,很多市民在通告发出前都购买了烟花和爆竹。 通告发出后,市民很难自己解决这些烟花爆竹。 “希望在第一年的实行不严格之前马上放开。 之后就不放了。 ”叔叔说。

““禁炮令”实施效果有赞有弹”

执法机关:加强处罚

与一些市民“今年处罚力度较轻”的质疑相比,记者从北海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是《禁炮令》实施的第一年,有过渡期,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间爆炸物管理大队民警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北海地区自古以来的民俗,需要给予一定的时间,使群众适应,逐渐易移风俗。 警方接到报警消息后,迅速向警方自首解决,以教育批评为主,处罚为辅。

另外,休息日不仅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发期,也是事件的高发期,警察作为执法机关难免人手不足。 对此,警方将在节假日期间与环境保护、安监、城管等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

记者从警方获悉,从今年春节和元宵之间的情况看,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比往年大幅减少,随着《禁炮令》的进一步普及,警方在执行方面也越来越严厉,处罚力度也逐渐提高。 希望市民遵守《禁炮令》,不要违反禁燃区燃放烟花的爆竹,共同保护北海的生态环境。

标题:““禁炮令”实施效果有赞有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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