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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4月26日,自治区将21个单位选为首次改革集成试点,其中北海市入选“干部负责为改革集成”试点,北海市海城区入选“基层管理改革集成”试点。
改革整合试点是中央改革深化的创新做法,是指在当前改革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各地成熟的、相关的改革经验整合运用到一个区域落实落地,形成改革试点体系的整合和叠加扩大效果。 此次自治区首批改革集成试点分为6类,试点单位21个,其中南宁市青秀区等4个单位为“城乡融合快速发展改革集成”试点,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等5个单位为“农村振兴改革集成”试点,贺州市东融示范区等3个单位为“园区建设改革集成” 防城港东兴市等3个单位入选“沿边开发开放改革集成”的北海市、贵港市、防城港市港区3个单位入选“干部负责改革集成”试点对象,北海市海城区、钦州市浦北县、河池市宜州区3个单位入选“基层治理改革集成”试点对象。
北海市“干部负责为改革集成”试点中,树立“需要负责、以实际工作为本、重视快速发展、以奋斗为荣”的理念,建立正向激励体系,推进选拔任用、容错纠错、胜任、考核、考核、考核 海城区“基层执政改革集成”试点,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为线索,推进基层党建、全科政务、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居家养老、时间银行、熟人社区、新闻化建设等改革集成,实现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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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海市两项改革上榜自治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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