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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行局提供图
8月4日,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德执法大队立即制止露天喷漆行为。
当天,执法人员投诉说“有人闻到露天涂装的气味”。 经过现场鉴定,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建筑设备租赁有限企业在该企业露天场地堆积了大量建筑钢管,为防止钢管生锈,该企业工作人员对钢管进行了涂装翻新。 经调查,该企业的露天涂装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必须在密闭空期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和采用污染防治设施, 不能密闭时,必须采取减少废气排放量的措施。 》根据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发送《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纠正命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修改,禁止露天喷漆行为,并在当事人认知错误后立即停止喷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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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露天喷漆污染空气 执法人员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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