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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下午,出席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的北海市自治区政协委员,在委员驻地各会议室,继续组成联合小组讨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

李蔚委在发言中表示,过去一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响应社会关注和期望,积极履行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稳定,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本人认为:“ 对“两院”的业务提出两项建议。 一是关于法院工作,希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失误、“不作为”、“乱行”,杜绝人情案件、选择性案件、违反程序案件,保证司法公正。 目前,许多基层法官存在超负荷工作、案件过多、长时间疲劳的问题,风险高、压力大、司法不公的风险大。 要完善监督机制,就要科学调整和配置人员编制,提高人员待遇,合理配置业务量,减少人才流失。 二是对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和加强监督职能。 要加强对公安部门的执法监督,防止“有案不立、不查、不查、不检、不公平”的现象,特别是在解决小经济纠纷案件中,要加强监督,促进公正执法,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加强职能监督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莫华福、曾作琴等委员提出,要着力处理“执行难”,打击“老赖”就要多动手,解决执行难问题。 处理基层法院案件多人少的困境问题,增加定员法官的数量,多招聘满足业务需要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官。 另外,每个人发挥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管辖、管理的领域,个人尽可能将纠纷、纠纷提交仲裁或人民调解解决,加强对缓解法院案件数量过多压力的民营公司的诉讼指导和法律服务,为民营公司的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职能监督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其他委员也分别在联合小组讨论时发言。

标题:“加强职能监督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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