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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垃圾的当事人将受到处罚。 李君光摄
2月13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市民通报,对市区焚烧垃圾的行为按照《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了第一张票。 / br// h// h// h /
当天16点11分,市民接到通报称,西南大街的北京路和四川路之间有人擅自在绿化带附近焚烧垃圾。 海城区城管执法大队立即派人员到现场赶赴检举。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责令当事人陈某倾倒燃烧物,消除污染源,并根据我市城市管理条例第29条第(四)点处以200元罚款。 执法人员还对当事人进行了安全防火、防空气体污染等教育。 / br// h// h// h /
据 消息,从去年11月至年3月31日,我市全市展开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防行动。 为切实实施“蓝天保卫战”,我市将重点做好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公司空气污染治理、移动源排污管控、燃煤锅炉治理、加强早期报警拆解和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工作。 其中,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将着力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农作物秸秆和垃圾露天开采、禁止烟花爆竹放火、城市餐饮油烟整治等方面。 市城管部门还通过本报向社会发布举报热线2650031,承诺对举报垃圾焚烧等行为的,调查结束后将奖励50元。
标题:“我市开出首张焚烧垃圾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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