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44字,读完约2分钟
3月4日晚,一名来自浦北的男子张某醉酒驾驶在平阳执法站被市公安局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查获。 为了逃避惩罚,小张在民警还没做好准备就进入森林逃跑了两天后自首了。 根据张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警支队二营3月13日对张氏危险驾驶嫌疑依法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据说这是北海首次以酒精呼气检查的结果为根据,以危险驾驶嫌疑被立案的事件。
3月4日晚8点55分左右,民警在平阳执法站检查了过往车辆。 就在那时,民警看到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地在银滩大街上行驶。 随后,警察拦住这辆摩托车时,发现摩托车司机小张脸色红润,口齿不清,浑身是酒,涉嫌酒后驾驶。
警察把小张带到执法机关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但是小张极其不合作,“我没有喝酒,所以可以不测” 警方再三警告,要求对张某进行采血测试。 在这种情况下,张接受了酒精呼气测试。 检查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疑似酒后驾驶。
出乎意料的是,张先生在民警对其他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的时候,突然冲入平阳执法所后面的小树林。 由于黑暗的环境,民警、协助警察丢下手电筒在森林里搜索了近一个小时,但什么也没得到。
民警一方面通过车辆新闻和视频监控寻找张先生,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张先生及其家人,另一方面执法记录装置、有张先生签名的酒精呼气检查结果等。 3月6日,张先生在妻子的陪同下向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投案自首。
据张先生介绍,事发当晚8点左右,他在与朋友聚餐时喝了4两白酒。 他一边知道“不能酒后驾驶”,一边怀着侥幸的心情骑着摩托车回到铁山港区的工地。 途中,他被民警拦截。 因为担心受到惩罚,小张进入小树林里躲避,坐上巴士回到了工地。
3月13日,警察支队第二大队对张某的危险驾驶嫌疑依法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p] 警察支队第二大队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条款,酒精 他介绍说,如果不能立即进行血中酒精浓度检测,就不能进行该检测 民警在现场执法的,驾驶人应当协助,拒绝协助,妨碍公务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并且观察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忘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h// p/h /
标题:“民警凭当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立案侦查”
地址:http://www.brnvc.cn/bhrd/7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