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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就电动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深入采访了记者,相继刊登了相关专题报道,并分发了评论家的复印件。 其中反映的电动汽车无视信号、逆行、超速等交通混乱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这样,电动汽车管理面临的困境,就到了引起重视,抓紧整治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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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电动汽车管理的课题在国内各个大小城市都已经普遍存在。 说不远了,但在我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据说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超过了200万辆。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治理电动汽车的交通混乱,囊括了其方法,忙碌而呆板,不断探索更有效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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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环保节能、车身轻、易停、价格便宜、驾驶门槛低,与轿车、公共汽车、出租车、滴滴打车等交通工具相比,移动的价格低,越来越多灵活方便。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北海全市正式牌照电动车36.5万辆,临时牌照46.3万辆。 如此广大的80多万辆电动车大军在街道上穿梭,如果管理无序,其带来的交通压力和城市管理难题应该是可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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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电动汽车的交通混乱,笔者多年来一直吸引着众多市民的呼声,可谓仁见智。 有些建议加强处罚,恶化违法价格。 如果无视红灯的一律停车,上升到铁山港区,如果判断处罚的地方越远越好,人为让违章者办理手续设置取车障碍。 也有通过对电动汽车持有资格的驾驶管理、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的审查,取得“驾驶执照”才能持有资格出发等提案。 笔者认为,这些建议有一定道理。 但是,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还不完善,电动汽车是许多市民出行替代手段的背景下,将电动违章视为“过街老鼠”通常是在陷入绝境后迅速前行的,其实是正经心,也是没有必要的。 暂且不说这种“恶毒的手段”“奇怪的手段”是否符合法治的本心,计算行政价格、管理价格、执法价格,恐怕也是令人恐惧人生的事件。 机动车驾驶人也有违章停车、闯红灯、对行人不礼貌、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处罚。 法律不能未经许可是指,即使有法外严格的治疗构想,也违背了立法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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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电动车驾驶人违法,将被处以20元至50元的不同罚款,还将参加相关交通安全教育的学习。 很明显,这样的处罚标准与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相比,违法价格可能略有下降。 但是,根据笔者的见解,重罚有时也会屡试不爽,不是冒犯心情的良药。 很多时候,最有效,我们最容易忘记的,仍然是交通安全教育的学习。 当然,违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首要的。 我市一时的主要交通道口设置了电动汽车违法普及教育的学习基地。 本来这是一个很好的诱惑教育普及阵地,但是很多执法据点无法维持一定的管理,无法严格管理行动,这些宣教小屋(车站)大多还演唱了(/k0/)城计。 长期以来,好不容易整顿好的良好局面,又被各种交通混乱所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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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的电动车管理涉及到占市区人口80%以上的市民群体,培育良好的交通环境绝非一时,而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实。 作为城市管理者,必须拿出应有的管理智慧,从最普通、最基础的普及教育抓起,在加强执法的基础上,多开展交通安全进入社区、校园等普及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保护交通安全就是要爱惜自己的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使之成为每一个身体的行为规范,相信通过各方的合作,电动汽车也能踏上文明的风采。
标题:“让电动车骑出文明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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