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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科获悉,从11月1日起,我市将建立档案扶贫人口医疗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政府保障兜底的“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
为了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个部门档案卡贫困人口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工作通知》的精神,市领导组织召开协商会议,人社、财政、卫生计生办、民政、扶贫办公室等部门与县政府合作,开展协作, 县区对应部门要求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一站式”直接结算新闻系统建设,在系统建设完成前,各县区应当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直接结算窗口。 据悉,自年11月1日起,我市档案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其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住院医疗费总额的10%。 档案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时,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总额的20%,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保障兜底的“一站式”直接结算,并进行档案卡
目前,各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站式”直接结算业务顺利开展,全市共有41家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开始为档案卡贫困人口医疗费提供“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
标题:“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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