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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北海市政府发布《禁止燃烧限制烟花爆竹的通知》,严格禁止在禁止燃烧区发射烟花爆竹。 北海一家房地产企业无视禁令,仍然组织员工在禁区燃放烟花爆竹。 近日,银海公安分局依法收缴了该企业尚未燃烧的烟花爆竹,并对该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 这是我市对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司开出的第一张票。

“北海一物业企业年会燃放烟花吃罚单3万元”

记者从银海公安分局获悉,2月20日晚7点左右,银海公安分局龙潭派出所接到群众通报,位于新世纪大街的世纪城小区附近燃放了烟花爆竹。 接完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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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某房地产企业的员工正在查明尚未燃烧的烟花爆竹。 陈承星摄影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小区的房地产商正在房地产员工食堂的门口燃放烟花和爆竹。 我们立即下令对方不要燃烧,接过所有未燃烧的烟花爆竹,将该企业负责人叫到龙潭派出所接受调查。 ”。 警察说。

据调查,去年12月,北海某房地产企业向合浦县某烟花爆竹工厂购买了1万多枚烟花爆竹,将在春节期间和企业年会上燃放。 2月20日晚,该公司在世纪城区召开企业年会时,负责人穆某无视北海市政府关于禁止燃烧限制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安排员工在食堂门口燃放以前购买的烟花。

“北海一物业企业年会燃放烟花吃罚单3万元”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烟花大会和其他大型烟花发射活动,或者烟花大会和其他大型烟花发射活动的发射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烟花发射安全规程、发射工作计划进行发射工作的;

2月22日,记者从银海公安分局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场调查情况,该局对该房地产企业罚款3万元。 这也是《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烟花爆竹的通知》发布以来,我市与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司相比,首次发行的罚单。

标题:“北海一物业企业年会燃放烟花吃罚单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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