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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获悉,2019年前三季度,北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28元,名义上增长7.6%,比全区平均水平高出0.5个百分点。 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了4.8%。

1∼9月期,北海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1569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7.5%,比去年同期增长6.8%。 就业形势稳定,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是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首要因素。 今年以来,北海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 而且北海市管制上的工业势头高涨,服务业稳定,特别是旅游产业“资产升级”,就业诉求增加,城市居民就业渠道更广,工资收入更稳定。

“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

前三季度,北海城市居民经营净利润435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6.0%,比去年同期增长9.7%。 政策红利释放,经营净利润迅速增加是首要原因。 北海全面落实减税、省钱政策,用公司利润“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换取财政收入,挖掘公司快速发展潜力,进一步提高民营公司、个体经济经营效益。 另一方面,营商环境活动持续深入,市场主体在优化的环境下活动更加活跃,促进经营收入的增长。

“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

投资渠道不断增加,我市城镇居民的财产净利润也在持续增加。 上个季度,北海城市居民财产净利润为163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0%,比去年同期增长7.5%。 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各金融机构推出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居民投资理财热情进一步高涨,推动北海市城镇居民财产收入快速增长。 再者,城市居民理财意识提高,居民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 另外,13月期北海市租赁住房房租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8.2%,其中私房房租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0.8%,居民通过租赁住房获得的租金收入也带动了财产净利润的增长。

“前三季度北海城镇居民每个人平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

民生政策落地,我市城镇居民转移净利润迅速增加。 上季度,北海市城镇居民转移净利润为560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5%,比去年同期增长8.2%。 今年以来,北海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力度,一方面进行养老金补发和退休金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90元/月人提高到116元/月人,退休金也实现“14连冠”,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享受调整后的福利。 另一方面,从2019年7月开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20元/月人提高到690元/月人,越来越多的贫困家庭生活得到保障。 另外,随着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的提高、医疗保险政策覆盖面的扩大,将报销医疗费收入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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