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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城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指导小组指挥部获悉,海城区将于2月4日起设立疫情防控线索受理电话,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或自行申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线索。
在海城区设立的疫情防控线索受理电话共有9个,分别为0779-2059630 (东街街道办事处); 0779-2027026 (中街办公室); 0779-3053106 (西街街道办事处); 0779-3037393 (岬街道办事处); 0779-3905596 (地方街道办事处); 0779-2059442 (高德街道办事处); 0779-3205816 (宿马街道办事处); 0779-3058365 (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9-2093901 (区政府总值班室)。 各部门严格提供线索和对自行申报者保密。 受理人如实记录提供线索或自行申报人反映的情况,将线索及时移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剩余情况在2小时内完成处理。
提供线索的范围为:进入海城区辖区之日起14天内,从湖北来到海城区辖区内的人,或在湖北省后返回海城区的人,未在本人及其亲属所在的村庄(社区)和不动产登记,故意隐瞒相关情况的行为。 一是海城区公共场所、居住区、居住地等范围有人员结集、集会的,公共场所举办文艺汇演、营业性演出等群众结集型文化娱乐活动的,餐饮经营机构举办大规模宴会聚餐活动的,农村(社区)结婚婚丧祭、宴会等集体结集活动的。 从湖北流入(返回)海城区,未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注意防控措施的; 密切接触湖北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全家未隔离,在微博、微信、微信、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造谣的; 从事野生动物交易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尽到责任,防范措施不充分,推卸责任、推卸责任、蒙混过关的。
自行申报范围为:从湖北来到海城区辖区内的人,或到湖北后返回海城区的人,其本人及亲属未在所在村(社区)或房地产企业登记的,自行申报至所在街道办事处,自行申报时间范围为相关人员在海城区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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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城区设立疫情防控线索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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