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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国内外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宜接”工作。 据市卫健委介绍,部分群众因身体原因有接种禁忌症,未能接种的,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发放禁忌症说明书。
常驻各相关医疗机构或各接种疫苗所,经过新型冠状病毒接种疫苗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培训合格的医生,作出必要的大众科学判断,说明因禁忌症未能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需要发行禁忌症说明书的群众需要准备必要的病历和检查结果等资料,便于医生结合问诊和相关资料对不当接种者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接种疫苗禁忌症的诊断鉴定。
医生发放说明书涉及颁发各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证书记载的禁忌症证书和参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接种疫苗技术指南(第一版)》和《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60岁以上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接种疫苗工作指导(试行)》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医生现场体检需要检测仪器等设备条件,市卫健部门建议群众进一步向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健康判断,取得相关说明资料后,由医生认定并出具说明。 大众去接种所或医院时,请首先联系医生的工作时间进行确认。 现在,市卫健委公布了全市各医院提出说明的咨询联系方法。
标题:“疫苗接种禁忌症说明怎么开具? 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可出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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