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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北海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督厅前进“反腐败”约束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构建“大监督”框架,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效果提供了操作指南
该法共5章15条,比较“由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等日常监督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监督对象、文案、形式及监督实效的具体要求
在确定监督对象中,该方法全面掌握被监督对象和行业权力运行的优势、规律等,牢牢抓住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这“关键少数”,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这“牛鼻”和“一把手” 要求密切盯住涠洲岛景区,牢牢挖掘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准确把握普遍问题和要点行业,将监管工作要点文案列举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其他监督等4种具体形式。
该办法要求强调政治监督,规定市委巡察办公室每年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两次以上政治巡察,党风政风监督室每季度统一调整组成专门检查组至少集中进行一次特别检查,监督检查室四次
这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察委员会监督的招商引资推进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融合与协调协同,比较有效地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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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纪委监委印发“不能腐”制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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