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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海经常发生因擅自租用“三无”船舶去海钓而遇难的海上危险,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如何防止这种坏芽已成为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共同关心的问题。

国家社会财产经常是海钓的“屁股”

年以来,北海海面不平静。 过去4个月,每个月至少发生一次海上危险,仅媒体报道的危险就有5起,42人处于危险之中。 由于海上救援部门的努力,有41人被救助,1人遇难。

根据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北海救助基地提供的数据,全年基地共救助38件海上保险,其中3件与海钓有关,救助的30人中有18人是海钓爱好者。 2019年救助的31起危险情况中有1起与海钓有关,被救助的58人中有7人是海钓爱好者。 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7起危险情况,其中3起与海钓有关,被救助的42人中有34人是海钓爱好者。

“海钓船事故频发,谁该为救援“买单”?关于北海市海钓遇险及海上救援的调查(上)”

(/h ) ) ) )每次一起进行救助活动都显得振奋和自豪,但在救助部门看来,这些为了满足自己有趣的兴趣而制造的危险,实际上极大地消耗了国家和社会的财产。

北海救援基地救援指挥闲国告诉记者,在今年1月16日的联合海上冒险中,13名海钓爱好者乘坐“三无”船舶前往涠洲岛以西约15海里的海面钓鱼时,遭遇风浪。 基地于晚上10时17分接到求助新闻后,协调派遣“南海救援102”前往救援,于17日上午8时26分成功救助13名人员。 此次救援活动长达10个小时,“南海救援102”每小时油耗近2吨,每吨油近6000元,整体活动结束后,光油费将近10万元,这不会成为救援器械消耗和船损维修费等一系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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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善国乘告诉记者,接到搜救指令后,事故海域的船舶将立即停止生产工作,全力投入搜救工作。 海上搜救行动往往需要几个小时。 如果参加搜救行动,对运输船来说,这意味着无法按时到达下一个港口,船东、货主、码头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 对渔船来说,不仅要承担中止作业带来的损失,还要承担救助中自船受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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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遇难者在被救助后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海上救助费用全部由国家支付,社会船只的费用和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

近年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相继出台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对搜救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群体和个体进行奖励,社会力量为海)水)上参与人命救助和不可追偿的环境救助活动的燃料消耗、船期损失等 但是在目前的条件下,这些奖励和补偿的金额非常有限,越来越多的人起到了激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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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出海只是自己的兴趣[/s2/]

为什么海钓爱好者经常遇难?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最近发生的两个例子。

3月30日上午,两艘外出钓鱼的船舶在沈洲岛附近海域遭遇巨浪翻船,经交通运输部南海救援局“南海救援102”轮与附近平台作业船接力救援,13名落水人员被安全获救。 4月21日下午,一艘出去钓鱼的船舶上乘坐了8名海钓爱好者。 气象部门在当天寒冷空气体南下、海上随时可能有6级以上大风的情况下,冒着危险出海,但由于船舶主机故障未能返回,北海救援基地的努力救出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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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家组中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 气象部门和渔业局发现异常天气后,第一时间通知船家回港避风。 可是,为什么会有坐船出海,或者上海钓鱼爱好者出海的船家呢?

据一位海钓爱好者说,在大风中,海里的鱼浮在水面上觅食。 这种情况下,钓鱼的话,收获会比平时大。 再加上大多数海钓爱好者没有遇到风浪的经验,所以容易轻视海上风浪的危险。

“大多数情况下,船主本身也是海钓爱好者,在希望趁着有利天气获得较大收获的心理驱使下,大部分钓鱼者抱着侥幸心理出海。 另外一位钓鱼爱好者说:“不管怎么说,能从海里钓到几条罕见的大鱼,是很多钓鱼者梦寐以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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