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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房地产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服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第一:“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从“严格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规范房地产领域经营行为的部门间合作,完全整合惩戒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意见》强调,必须加强规划先导和管理作用,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住房交易管理的智力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经营者环境。 要严格房地产项目土地转让管理、商品房交易资金管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明码标价管理、贷款行为管理、广告发行管理、房地产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8个方面的市场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领域的经营行为。

“北海出台《意见》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

根据《意见》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继续开展市场监督和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检查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建立实行联动监管的房地产领域诚信制度,规范信贷新闻管理,提高奖项优罚劣度房地产行业重大信访问题联席咨询制度,因房地产公司失信行为发生集体信访等问题的,相关部门

标题:“北海出台《意见》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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