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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造船厂管理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国有土地回收协议,标志着市造船厂20多年的土地闲置问题得到圆满处理。 这开辟了市国有土地开采权收回的新模式,为妥善处理市造船厂职工安置、偿债提供了资金保障,也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北海市高德滨海文旅综合体”提供了用地保障,一举取得了许多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市造船厂近百亩闲置土地成功收回”

据悉,市造船厂成立于1970年,隶属于市水产局下属国有公司,年6月归属海城区工业和新闻化局主管。 市造船厂从1996年开始全面停产后,没有经济效益,长时间依靠主管部门输血和救助,处理留守人员的工资、员工的救助和安置,成为名副其实的“僵尸公司”。

“市造船厂近百亩闲置土地成功收回”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3月6日裁定受理市造船厂破产清算案件,同日指定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据管理人员统计,市造船厂涉及经济纠纷12件,各债权人向管理人员申报各类债权共计1.5亿元。

受理市造船厂破产清算案件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破产审判机制,北海海事法院、银海区人民法院等多个法院解除对市造船厂95.8亩土地开采权的扣押,为市造船厂收回土地开采权扫除法律障碍; 并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指导管理者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多次进行信息表达,确保市人民政府顺利收回市造船厂24年闲置的土地。 收回这片土地后,市人民政府通过法定手续将土地整合投入到重点项目“高德滨海文旅综合体”的建设中,迅速发展土地升级,处理资源闲置与资源诉求的矛盾,优化资源配置。 市人民政府收回市造船厂土地后,通过支付土地收回补偿费、地面建筑补偿费,处理主管部门垫付的职工债权,彻底处理市造船厂主管部门垫付国有公司职工工资、救助费、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资金压力。 土地收回获得的补偿金,管理人员可以用于处理大部分债务清偿,可以统一处理12起多年的经济纠纷。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市造船厂破产清算后,扩充审判服务,协调市造船厂主管部门、海城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安排公租房、廉租房等办法,处理市造船厂10多个困难退休职工的居住安置问题。

“市造船厂近百亩闲置土地成功收回”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发挥每个人的审判职能,在市造船厂破产清算案件审理中积极协调、积极服务、全力保障、严格执行协议副本,市造船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明确的几个事项得到落实和落实 并希望合同双方在土地回收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信息表达、反馈,全力推进项目进展,为市造船厂土地采购权回收工作画上完美的句号。

“市造船厂近百亩闲置土地成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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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造船厂近百亩闲置土地成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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