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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委统战部获悉,近日,我市公布了《北海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办事业实施方案( 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办事业。 从今年到2023年,我市将分三年分六个阶段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五个“同心工程”,不断提高全市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幸福的新北海,打造民族

“北海市实施五大“同心工程””

根据《方案》,组建工作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中期判断、申报编制、迎击整改、总结检查6个阶段进行。 今后三年,我市将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挥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局,助力北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与全市各族群众携手加强交流交融,各民族紧紧拥抱石榴果实,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密的社会氛围,各民族群众获得感

“北海市实施五大“同心工程””

《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上,确定了目标编制、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6个文案,编制了《北海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评价指标责任清单》,对照评价指标细化分解,确定了牵头机构和责任单位。

《方案》结合表格和标记,对比目前全市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突出要点,克服难点,实施五项“同心工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五大“同心工程”包括:“同心构建精神家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普及教育”、“同心构建和谐关系,深化各民族交流交融”、“同心共享快速发展成果,增进各民族民生福利”、“同心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 并积极探索更贴近群众、吸引群众、突出特色的活动承担者,扎实推进进入实务单位、公司园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连队、窗口、海防、渔船的“十进”活动

标题:“北海市实施五大“同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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