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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银海区法院通过网络审判直播的方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超等7人涉嫌诈骗罪的案件。
公诉机关于去年10月18日发布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征收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关井村民委员会934.3965亩集体土地的事先公告。 同年10月24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在银滩镇关井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发布了这一事先公告。 被告人李某超、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章、冯某、林某在得知政府征地消息后,采取了在征收地块插秧、种植、抢夺地面附着物等方法,骗取巨额征收补偿金。 之后,让土地征收部门清点地上的附着物时,发现存在抢劫的情况,各被告人没有成功。
其中,被告人李某获悉征地消息,得知父亲、伯母、姑姑名下土地在征收范围内,征求3人意见后,协助被告人冯某、林某对这些地块进行罗汉松、财木、井、自来水、自来水 而且,从所得补偿中扣除本金后的3名被告人合计占50%的份额,剩下的50%的份额由地块全体人员获得。 经判断,被告人李某超、冯某、林某被李某超伯母、姑姑被征收地块抢劫、抢夺的附着物价值共计293334元李某超在父亲被征收地块建设、抢夺的附着物价值共计152206元。 另外,被告人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纹章被征收地块抢劫、抢夺的附着物征地补偿价值共计59059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与被告人冯某、林某及被告人李某宗、叶某荣、李某和、叶某徽章合作,以非法侵占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双方在法庭上举证、确认证据,并逐一发表讨论意见。 7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认罪反省,表示愿意协助清除抢夺的相关土地上的附着物。 由于本案被告人数众多,议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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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抢建抢种骗取征地补偿款 7村民站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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