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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明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廖立勇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行市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接受蔡锦军要求北海市市长辞职的决定廖立勇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行市长职务、任命李继昭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相关人事的几个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的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决定的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执行主席小组、大会副秘书长等的建议清单、 大会关于表决方法的决定、代表小组和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会议议案方法、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及选举方法; 审议并大体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等人大相关资料的实务报告。 会议商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领导提交职务承诺书。
会议作出决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月2日至5日举行。 刘志明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知,切实增强召开大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务实,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依法认真行使职权,确保会议各项议题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根据有关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经华、洪伟东、邓昌达、柳金红、李海文、陆忠进秘书长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江、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等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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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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