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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审改办公室获悉,我市为做好行政考核改革工作,提高考核效率,还取消和调整了部分行政考核。 其中,规定调整设定依据、法定结算期限、结算期限依据的行政许可几个事项共有16个; 下放县(区) 2个项目,取消10个项目,新增4个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 调整后,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中有几个从325个调整为319个。
指出,具体取消若干事项包括:堤顶兼公路审查、堤顶、战台兼公路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审查审查审查、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度式无线电执照审查、林业证审查 防空建设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审查批准、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钱项目和标准审查、收购、销售、利用国家二级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查等10项审查批准事项。 审查批准下放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农村建设计划许可证的颁发等两个事项。
指出,我市致力于简化下放考核的部分事项,继续发放改革红利。 在事业中,重复着“三同步”事业法。 一是承担取消下放和实施同步推进。 对照上级文件,逐项核对信息表达,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确保审查项目的彻底取消、调整安排、接受的完善。 二是批准行政同时更新若干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根据情况变化,第一时间调整考核目录,多渠道发布调整文案,同时安排编制服务手册,尽最大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 三是后续监管和特别评鉴同时跟进。 不断提高“放”的含量协同度,并着力于“管理”的对比性比较有效性,使简政放权真正惠及广大群众,激发市场活力。
标题:“北海市又一批行政审批一些事项被取消下放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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