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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我市分五批整理了119件中介服务的几个事项,只保存了59件中介服务的几个事项。 今后,列表目录中未包括的中介服务的若干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使用。 这是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简单政治放权红利的又一重要改革措施。
据了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也被称为“隐性”审批,因价格高需要时间,经常被公司大众“吐槽”。 此次中介服务若干事项目录的公布,将着力消除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切断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优势关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市重视“紧缚”制度的牢笼,“量化”规范措施,“斩断”灰色优势链。 要点是“五不能”。 一是不能开展与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公司、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是逐步转型企业进行改革或脱离主管部门。 二是审批部门不能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机构,必须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同等对待。 三、申请人已经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审批部门不得委托同一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四是领域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脱离考核部门,平等参与中介服务的市场竞争; 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能在中介机构兼职,政府机关退休人员按规定经批准在中介机构兼职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领取报酬。
标题:“北海市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红利,仅保存59项中介服务一些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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