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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北海仲裁委员会中国东盟(北海)海事仲裁中心除名成立。
根据 ,北海仲裁委员会由市政府根据《仲裁法》设立,2003年1月经自治区法律界人士厅批准注册成立,年8月经自治区法律界人士厅批准增设北海国际仲裁院,可以采用北海国际仲裁院的印鉴。 北海仲裁委员会致力于建设中国东盟海事仲裁中心,切实巩固市委、市政府向海经济决策布局,发挥仲裁解决海商纠纷的特点,立足北海,走向东盟,完善“一带一路”,建设海经济 以成为中国东盟商事仲裁中心的先头部队为建设海洋经济和创建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
卓英子副市长参加除名仪式和调查座谈会。
标题:“中国东盟(北海)海事仲裁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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