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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提案处理的质量,市政协制定了《政协北海市委提案处理第三方民主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经第十届市政协第二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2日起印刷实施。
评议对象是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指导监督执行的要点建议的一部分; 提案人对初次回答不满意,或者提案承包公司和提案人意见分歧较大的提案,以及其他需要引入第三方民主评议的提案。
提出 提案的第三方民主评议小组的成员有市政协委员、政协各界代表、对提案草案的理解情况进行研究的人,人数通常为7人至9人。 评议的提案人和承包公司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要点提案经过第三方民主评议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形成要点提案处理情况报告市政协主席会议。 对于提案人对第一次回答不满意的提案,如果第三方民主评议的结果仍然“不满意”,承包公司应该作出“第二次回答”。 答复后,市政协建议委员会加强督查监督工作,切实推进相关建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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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海市政协出台提案办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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