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5字,读完约1分钟
未经 批准,擅自建设废弃物处理生产线。 近日,市环保局对广西瑞德环境保护科技有限责任企业这一环境违法行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恢复原状。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年6月,瑞德企业厂区新增1条废渣处理生产线(正在建设中),没有环评审批手续,未审批先建成。 瑞德企业这一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场所、使用的生产技术或者污染防治、生态破坏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月6日、12日、19日,市环保局相继向瑞德企业发送《北海市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书》、《北海市环保局行政处罚预告书》、《北海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迫使瑞德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公布新 另外,对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
标题:“北海市环保局对瑞德企业开出处罚决策书”
地址:http://www.brnvc.cn/bhrd/11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