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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北海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区会议精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地实施。
会议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文案。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安排,北海市税务局正式成立后,县(区)级税务部门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挂牌,并以新机名义开展业务,必须在2019年3月前完成所有改革任务。 改革后的法定非税收入应由税务部门逐步征收。 从2019年1月1日起,向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维参加会议。
标题:“北海部署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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