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25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通报称全国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广西选出了17个县(市、区),海城区是北海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县)市、区。

“海城区喜获“国字号”殊荣”

近年来,海城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法治创建工作,牢牢把握领导干部法律用法,落实“谁执法、谁负责”的普通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宣传“法六进”活动,创新法治推进教育模式

/ h// br// h /

标题:“海城区喜获“国字号”殊荣”

地址:http://www.brnvc.cn/bhrd/11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