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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从年12月14日起,北海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完善业务风格优化经营环境”中加强监督纪律执法问责工作正式启动,对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等实施更严格的监督检查
据悉,2012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完善业务风格优化经营者环境”中加强监督纪律执行说明责任工作强化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12月以后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 在此期间,市纪委结合北海的实际情况,以无差别问题、庸碌无为问题、冷漠怠惰问题、自满问题、功绩自满问题及其他突出问题等六个问题为中心,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和政务服务单位。 以及以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为中心,以领导干部及行政考核、行政许可中的重要性为要点的监督未决时间、未决次数、不定路线、不打招呼、不发通知。 以内部阅览为主,通过听取报告、个别采访、阅读资料、现场调查、延长检查等方法进行。 这项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强监督纪律解释责任,加强习主席关于坚决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的重要演讲和指示精神在北海市扎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治理,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保证干部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经营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该事业掌握和运用监督纪律执行的“四种形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常规性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改进和批评教育; 情节较轻,如无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问题,给予纪律较轻的处分或建议轻微组织解决; 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问题,应当严肃解决,决不姑息; 对问题严重或系统性、区域性的问题,要实行“一案三查”,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管理领导“一役二役”的责任。 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暴露,形成威慑。
标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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